反醉驾专页 推翻醉驾的法律依据

     醉酒超标3倍 竟敢醉驾校车   3月22日,四川省内江市发现一起驾驶人醉酒驾驶校车事件。据悉,醉酒驾驶校车的驾驶人龙志勇的血液酒精浓度为239.9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的3倍。该违法犯罪人正准备到幼儿园去接学生回家,若不是发生剐擦交通事故被交警检查发现,其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不堪设想,令人后怕。
  事发当天的3月14日16时40分,在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桥路口,一辆号牌为川K28771的中型客车与一辆出租车相剐,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执勤民警检查发现,客车驾驶人浑身酒气,遂将他带回大队进行检测。通过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22mg/100ml,属醉酒驾驶。于是,办案民警马上将他带往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再将血样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化验。
  该辆客车,系东兴区苗苗幼儿园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其驾驶人叫龙志勇(男,44岁),驾龄10年,为聘用的校车驾驶员。3月23日,经耐心做思想工作后,龙志勇才真实讲出当天他醉酒前后的情况。平时,他很少饮酒,开车前更是滴酒不沾。然而,醉驾的前一天,他因借款与人发生口角,被别人打骂,心中有怨气,这天又恰逢岳父的生日与亲戚朋友欢聚,借酒消愁就畅饮了大量的酒。下午1点半钟就餐后,他睡了1个多小时,便驾驶上述校车,由新江路往东桐路方向行驶,开往苗苗幼儿园,准备接学生回家,行至西林大桥北转盘就出了车祸。
  根据国家《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龙志勇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刑事拘留,判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黄裕农
  
  十堰重处一名校车酒司机
  2月29日4时30分,湖北省十堰市民警巡逻至汉江路夏家店一幼儿园门前路段时,发现一辆核载30余人的校车从旁边一场地快速开出,民警发现异常将车拦下,老远就闻到校车司机满身酒味。司机王某称中午家里有客,喝了“一瓶啤酒”。民警将他带到警车旁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6mg/100ml(80mg/100ml为醉酒),属酒后驾驶。
  据调查,王某为夏家店一幼儿园的专职校车司机。当时他正准备送即将放学的孩子们回家。如果不是民警及时发现,危险可想而知。民警随后派出经验丰富的司机,开车送孩子们回家,随后将王某违法情况通报属地交警五大队。3月1日,市公安交管局五大队召开辖区幼儿园负责人及驾驶员会议,通报了这起典型违法案例,责令从即日起驾驶人到交警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法学习班。3月5日该司机被市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且三年内不得继续从事驾驶校车工作的处罚。同时,联合教育部门对该幼儿园下达了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目前,该幼儿园已经重新雇请专职司机。
   陈敬明
  
  两年两次醉驾 拘留变为刑拘
  在浙江义乌城西街道从事加工小商品生意的吉林籍男子郑某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先后两次醉酒驾车被义乌交警查获。郑某两次都是前天喝酒,第二天驾车时被查,而且检测结果均为醉驾,如出一辙;可是两次醉驾的处罚结果就截然不同了:之前一次是“醉驾入刑”前,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而这一次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3月7日中午12时许,上溪中队交警在城西街道溪干村地段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期间发现驾驶一辆厢式小货车的男子有一股酒气。随即,交警就对该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达到醉酒驾车标准。
  交警给郑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时,发现他在2010年11月份还有一次醉酒驾车处罚记录。
  对于交警的检测结果,郑某开始故意大呼“冤枉”:“我只是前天晚上喝过酒,怎么到现在还有酒气,而且还这么严重。不可能……。”为消除郑某疑虑,交警再次用酒精呼气机对他重新检测一遍,并把检测结果给他看个明白。在看清机器屏幕上还是显示为醉酒后,郑某这才表示认同。
  据查,郑某上一次醉驾被查,也是前天喝的酒,只不过上一次是前天中午,这一次是前天晚上。
  3月7日中午,郑某不但不吸取上一次的教训,反而心存侥幸,想想中午时间也不会有交警上路检查,于是,他就驾驶厢式小货车送货到城区。想不到,从厂里开出不到5分钟的时间,就被交警查获。真是悔不当初。
  经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郑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当天,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王化银 陈振龙
  
  8个月内两次醉驾 一次撞伤人,一次撞死人
  浙江义乌一名男子,8个月前醉酒驾车撞伤人,8个月后醉酒驾车撞死人。3月13日,该男子被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逮捕。
  3月5日晚上10时许,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义乌市区楂林二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妇女被一辆汽车撞死,肇事车辆已经逃逸。
  据现场勘察及现场走访,事故处理民警基本确定肇事车辆的车型及肇事后的逃逸方向。有人反映,距离现场大概5公里的地方,有一辆红色的马自达轿车翻倒在路边,有重大嫌疑。
  民警赶到翻车地点,明显看到这辆红色轿车前保险杠破碎,其破碎部位与现场遗留物吻合,左侧后视镜缺失。民警在现场附近找到一名满脸是血浑身酒气的男子。
  男子姓蒋,今年44岁,是义乌苏溪人。3月5日晚,蒋某到八都水库附近的某农庄和朋友吃饭,不知不觉喝了两三瓶红酒。当晚10时10分许,蒋某驾车途经事故现场,因喝酒后意识模糊,加上车速过快,事故就此发生。蒋某为逃避责任,驾车往楂东线杜门村方向逃跑,想不到在楂东线杜门村与诸暨交叉的路口翻车。经酒精含量测试,蒋某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08mg/100ml,高出醉酒驾驶标准两倍多。
  民警之后通过电脑查询,发现去年7月1日晚10时50分许,蒋某驾车途经雪峰西路与城北路交叉口时,因闯红灯与黄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黄某及乘客邓某受伤。经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蒋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当时,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
   王锦豪 朱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