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本科院校的发展困境与转型理路 普通本科院校有哪些

  [摘要]近年来,学界对新建本科院校发展困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师资、教学、管理、经费等微观静态层面的制约因素描述上,而从宏观动态视域的关照还不够,尤其是缺乏对新建本科院校发展困境探索的深度和广度。有鉴于此,本文通过科学认识新建本科院校办学过程中“实然与时限的新建期”、“矛盾与共生的高等教育要素”以及“释放与跃迁的大学职能”三个方面的现实困惑,期望能为这类院校的转型发展提供新的思考理路。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 高等教育要素 大学职能
  [中图分类号]G64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2)02-0074-04
  反观近十年来新建本科院校的具体办学实践,虽然在合并、升格、调整、更名等形变现象的背后,都隐含着它们对本校长远发展的价值与理念的追求,但这类院校的建校时间短,文化积淀不足,缺乏内涵发展式的理念,社会认知度较低,现实中它们盲从趋同、追赶发展、忽略特色,似乎还没有在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中确立自身的真正坐标和方位。显然,这类院校要转型跃迁就必须要走出自身“新建期”以及高等教育要素与职能发挥的困惑。可见,科学而客观地认识这些问题对破解新建本科院校各类困境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实然与时限:新建本科院校的“新建期”困惑
  1 “新建期”是这类院校发展的一种实然存在状态
  对于如何判断新建本科院校的“新建”标准,学界广泛认同的是以1999年为时间界分,将此后伴随国家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和体制变革所设置的由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专科院校合并或独立升格的新型本科院校统称为新建本科院校。显然,这种解释不仅明确了新建本科院校的起始时间、缘由及基础,同时也为新建本科院校在今后的本科办学历程中深深地打上了“新建”的烙印。其实,任何一所大学的建设和发展总有一个过程和周期,更何况对于新建本科院校这一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相反,它在“新建期”的状态与调适很有可能成为其转型发展的重要基石。尽管社会普遍认为扩招成为新建本科院校产生的“导火线”,但这类院校的设置却是同整个国家政治环境、经济发展、教育改革与资源整合紧密相关。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它们看作是高校扩招的副产品,更不能认为这类院校是所谓“高等教育大跃进”的衍生物。虽说新建本科院校是从事于本科教育的“新生事物”,也是产生于高等教育历史长河中的一种特殊现象,但如果仅从时间上来判定其“新”与“旧”的界限,未免有失偏颇。比如,有些原来建校基础较好的新建本科院校,由于师资及学科的优势,几年就拿下来硕士点,将来即使是申请博士授予权也并非天方夜谭,一些院校的发展势头甚至远远超过了老牌本科院校,这样如果还以成立时间长短来判定是否“新建”就有点贻笑大方了。有学者认为,新建本科院校要真正实现转型,必须要着眼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共性层面的转型,即实现从专科教育向本科教育的转变,从专科办学层次向本科办学层次的转型发展;另一个是个性层面的转型,即学校在实施共性层面转型的过程中,基于办学定位,进行独具特色的相关转型。实际上,这是对一所新建本科院校内涵升本的基本指向,同时也是对新建本科院校是否仍属“新建”判断标准的一种全新回应。由此看来,新建本科院校的“新建”远不止于本科教育时间的“新”,更应该从教育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设置以及教育内容方法等方面加以界定“新型”与否。
  实际上,这类院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真正步入本科院校行列。因为它们除了具有老牌本科院校的特点外,还有区别于其的特殊规定性。正是这种特殊规定性决定了新建本科院校“新建期”的“应然存在”。具体来看,这涉及新建本科院校的以下特性和任务:一是大众性。新建本科院校的出现是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产物,即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本科教育需求,但无论是现实中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失衡”或是先天的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因缺陷”,要满足这种需求仍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二是应用性。新建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较老牌院校以及高职院校具有明显的差异,或日应用型本科教育模式。应该说,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没有定型,更没有先例可循,这对于刚刚合并或升格不久的新建本科院校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需要经历一个摸索的阶段。三是地方性。尽管新建本科院校的建校基础一般都来自当地的一些专科学校,他们或多或少都与当地政府或社会有一定的联系,但这些学校有的是属行业垂直管理,它们多是服务本行业或是特定的系统,这些学校合并组建或升格成为新建本科院校后,大多是由地方政府投资,生源也来自于地方,学生就业也要面向地方,因此,新建本科院校如何彻底打破体制机制约束,与地方政府以及社会进行良性互动,寻求地方政府支持并获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认可,必将是一个长期的付出艰辛和努力的过程;四是过渡性。事实上,新建本科院校要从内涵上升本,寻求内涵转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一个漫长的量的渐进和质的跃进过程。由此可见,新建本科院校自身的特殊规定性,决定了“新建期”必将长期蕴含其中。
  新建本科院校这种“新建期”的存在远不止其特殊规定性的要求,高等教育自身发展以及国家政策层面的指导是现实之需。首先,从世界以及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来看,高等教育大众化已经是不可逆转的潮流,尤其是当前新建本科院校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有力平台,因此,进一步明确“新建期”阶段的政府、社会以及学校的相应义务和责任,必然有助于落实新建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系统中的战略地位。具体来看,由于我国地级以下的城市以及农村人才聚集尚处薄弱环节,而新建本科院校大多设置在次中心城市,它们的出现无疑成为高等教育系统中与基层经济社会接触的最密切层次,这不仅优化了高等教育的布局,更重要的是为地方经济社会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可以预见的是,尽管新建本科院校在服务地方过程中找到生存的空间和发展的动力,但是它们要真正发挥高等教育大众化在城镇和农村进程中的作用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个需要磨合的“新建期”是必然存在的。其次,“新建期”的确立符合新建本科院校的成长规律和发展态势。尽管当前新建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系统中呈现“增长极姿态”,还不能称之为高等教育的真正“增长极”。因为这与新建本科院校自身的特殊性紧密相关:新建本科院校是由专科教育的母体合并生成或独立升格,它在教育模式上必然要经历由小变大、由弱到强的新旧转变,而这种融合的过程却伴随着思想的碰撞、资源的整合以及体制的变迁而极易变得日趋复杂且难以把握。换言之,“新建期”的确立,也是新建本科院校由高等教育的增长点向增长极转变的过渡特征所决定的,这对于保证新建本科院校在动态平衡中实现顺利转型至关重要。最后,“新建期”的确立有助于国家对高等教育政策的宏观调适。新建本科院校该走怎样的路?该如何发展?不仅仅是这类院校自身的关注点,同样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 国家对新建本科院校的评估,正是促进这类院校扩招后质量保障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正由于对新建本科院校“新建期”的评估,引发了对本科教育分类的思考和探索。实际上,本科教育分类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大势所趋,而新建本科院校的出现,则为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评估指标体系提供了实践素材,尤其是“新建期”的确立,其作用不仅在于促进新建本科院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和质量要求,也利于国家对这类院校的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
  2 “新建时限”是这类院校转型发展的必要考虑
  作为任何一所新建本科院校来说,都希望尽快能脱离“新建”二字,因为“新建”就意味着自身实力与老牌本科院校的差距。那么,一所新建本科院校的“新建期”应该是多久?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种共识。有一些学者认为,“经过一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合格后,就不再被视为新建本科院校”。这种看法似乎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这将新建本科院校置于高等教育的动态发展阶段,但其忽视了新建本科院校产生是“高等教育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现象”,不利于研究这类院校在发展中共同关注的问题。然而,如果从历史的动态角度看,不可能再过50年、80年它们还属新建本科院校行列。因此,笔者认为,新建本科院校应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新建期”界限,如果以时间来界分,大致为15-20年。其一,这个年限可经历3个左右的教育评估周期,为新建本科院校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上提供了稳固的积淀期。对新建本科院校达到办学标准并形成初步的办学特色,以及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具有相对充裕的时间;其二,对几乎所有的新建本科院校来说,“合格性”和“特色性”是发展的两个必经阶段,3个左右的教育评估周期基本能满足两个不同发展阶段的时间及层次要求;其三,从学校属性和人才培养类型来说,新建本科院校属于典型的“教学型、应用型”范畴,也就是说这类院校要找到与重点大学以及一般高职院校不同的发展战略,并稳步提升办学层次。总的来看,这个时间跨度为新建本科院校在教学应用型本科的发展和硕士研究生教育方向探索预留了相对充足的空间,并且符合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分类分层的总体构想。当然,这决不意味着所有的新建本科院校的“新建期”都是这个固定的时限,由于办学时间长短不一、资源的不平衡性以及新的本科因素运行的不确定性的存在,“新建期”持续波动情况不可避免。
  二、矛盾与共生:新建本科院校的“高等教育要素”困惑
  任何系统都是由要素构成,要素决定了系统的性质。一般而言,在社会系统中,观念的变化决定着要素的地位和作用。比如,当前我国将科学发展观作为发展理念,其基本要领在于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会系统,高等教育系统理应具备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高等教育价值观,并用来指导高等教育基本要素的协调发展(这里主要指代学界公认的高等教育四个要素,即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进而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态势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但是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却完全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高等教育的四个基本要素无法有机统一:重数量、轻质量:重追赶、轻特色;重投入、轻效益等等。一种高等教育外延式的发展理念严重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运行。而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体现得更为明显。
  从新建本科院校的变迁路径来看,它们的成长与发展正经历了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的特殊阶段,这个阶段高等敦育发展的突出特征就是高校规模不断扩大,这一行为的直接目标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以及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可想而知,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生力≮-一场轰轰烈烈的“扩张运动”必将在新建本科院校中开展得如火如荼。事实上,在短时间内,新建本科院校的生源扩大了,教师增加了,但负效应也同时显现。已有资源无法承载由于规模扩大所引发的各项需求,教室仪器不够、经费短缺、图书不足、办学空间狭小等等。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规模在满足了地方经济社会对高等教育要求之初,却又产生了与自身办学条件、甚至是与办学目标、办学类型严重不适应的新的矛盾。为此,一些新建本科院校文逐渐走上了“求高、求大、求全”的发展模式,从要素论的角度来看,这种发展行为的实质是把结构要素与规模要素“强行匹配”。那么,这到底能不能使新建本科发展产生规模效益或者结构效益呢?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规模效益和结构效益。简单来说,规模效益是指以一定规模的投入获得最大规模的产出,而且只有规模结构合理,才能获取较好的效益。结构效益则指大学的构成形态所产生的效益。一所大学的结构涉及到大学的办学层次、办学形式、运作方式以及学科专业布局等等。可见,大学的结构既具有多样性,又体现复杂性。一般而言,大学的结构决定着大学的规模、质量和效益,大学结构直接反映了社会的需求结构。
  显而易见,优化大学结构对于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作用。然而,很多新建本科院校最初都是单纯地追求“规模效益论”,认为学校只要规模不断扩大,就能获取更多的经费,学校层次类型就会自然提升,进而不断增强办学效益。的确,这在大众化教育的初期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主旋律。然而由于新建本科院校的产生带有一定的“政策痕迹”,其各项结构也必然带有明显的“政策作用”。比如,学校合并组建后,为使专业结构能够发挥整体优势,对相同或相近专业进行整合,但这是否就可认为是优化结构,就一定能够带来结构效益呢?当然不是,因为原来专利,学校的某些々业可能带有很强的行业属性,甚至已经是国家的特色(建设)专业,它们既有一套成熟专业设置的思路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又有着稳定的社会需求。在学校合并后,尽管统一按照本科教育的要求来重置或整合专业,但是如果专业与专业之问、专业与行业之间以及专业与社会之间“磨合”不畅的话,很可能发挥不了专业结构预期的效益,甚至不如以前专业结构设置所带来的效益。扫描当前新建本科院校的专业设置思路,绝大多数都是在强调“改老”、“扶新”,盲从追赶,简单模仿,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学校间专业结构的同质化倾向。试想,如果以这种所谓的结构要素来“消化”现有规模要素或“托动”新的规模要素,那高等教育的另一种要素――质量要素及其质量效益又如何更好体现?
  众所周知,办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重要逻辑起点与归宿。一所大学的办学质量主要指自身能满足个人、群体以及社会的需求程度。质量要素可以视为高等教育基本要素中的中介要素,因为质量不仅是效益产生的重要基石,还是规模和结构的最终归属,而规模效益和结构效益仅是质量效益在具体层面的反映。在高等教育领域,由于舰模的扩展与结构的变化并不总是合拍,这也成为大众化过程必然带来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理论虽如此,但很多新建本科院校却在规模持续扩张后,表面上急速改善办学条 件,实际上它们对有限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对未来适龄人口的变化和市场需求程度的把握、对教学思路与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对打造学校特色以及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认识等,这些事关质量问题的核心要素却仍处在模糊或摸索的阶段,那种仅仅寄希望政府政策的干预(如短期内的加大经费投入等),而忽视尊重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超常规发展方式(如盲目增加专业来改变专业结构、突出发展研究生教育来提升层次结构或是异地增设校区来改变布局结构等),显然有违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根本无从挖掘质量效益而言。
  正如新建本科院校存在着一个特殊的“新建期”那样,这类院校的“要素”困境同样存在特殊性:它们不仅要着眼于一般高等教育规律中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四要素的协调发展,其现实生存与发展生态决定它们更需要在规模扩张、保证质量、结构优化、效益提升以及适应性增强的五个递进关系中寻求破解“要素”困境的良方。
  三、释放与跃迁:新建本科院校的“大学职能”困惑
  尽管学术界对大学职能的表述众说纷纭,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是被公认的现代大学的三项基本职能。也就是说・无论哪所大学由于生存和发展需要所开展的任何活动都是大学职能的外在体现,同时也是实现大学职能的必要途径。从大学属性来看,人才培养应该是大学的基本职能,这是大学区别于其他社会机构得以长期存在的根本缘由;而科学研究是大学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需要以及提高社会竞争力的根本法宝;社会服务则是前两种职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大学目标的最终归属。可以看出,大学的职能不仅反映了大学的基本属性,也体现着大学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状态。反言之,如果一所大学出现运行状况,即说明其存在职能发挥的障碍。新建本科院校的职能“困境”不仅表现在大学基本职能是否能够正常发挥,更突出地体现在职能间的内在关系是否能保持逻辑统一。
  尽管教学与科研是实现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这两项大学基础职能的最重要途径,按照大学自身的发展逻辑,它们之间还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关系。一方面,教学与科研是两个互动的体系范畴,教师的创造性和探索性才能孕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它们又是两个独立的实体,因为它们各自的对象、范围均有所不同。毋庸置疑,任何一所高校都试图通过教学和科研的手段来发挥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职能。具体到新建本科院校来说,社会需求以及生源特征决定了它们不可能是研究型大学,更不可能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而且随着新建本科院校规模的急遽扩张,如何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上寻求突破口,并迅速在质量上达到本科教育标准,应该成为这类院校至少在“新建期”摆脱外延发展并向内涵转型的最重要诉求。沿袭这个思路,新建本科院校在组建初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以教学为中心,尽快在人才培养上形成特色,从而以质量来占领更广阔的生源市场。事实上,欲求通过教学质量手段来助推人才培养职能的实现也并不是那么容易,这在新建本科院校体现得尤为明显:它们的生源基础不够扎实,师资力量有限,教学资源匮乏,教学经费短缺……,显然,这里每一种制约因素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予以扭转,新建本科院校还要花大力气去熟悉和适应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然而同时考虑到社会需求,很多新建本科院校又不能放弃办专科教育和成人教育,并且还不能与本科的专业及教学方式重叠。可以看出,新建本科院校单只本科教育教学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但是值得关注的是,已经有很多新建本科院校树立了科研“反哺”教学的理念,比如,突击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盲目拓展学科、急速申报新专业、积极争取各种项口等等,确实,这在短期内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正如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不可能同时且有效兼顾教学、科研一样,年轻的新建本科院校更难以在短时间内利用有限的资源将教学和科研视为“两个并重的中心”。换言之,不同高校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职能的内涵及关系都有差异,同一类高校也可能因为不同发展阶段职能也不尽相同。这种说法不是没有根据,正如上述新建本科院校不仅面临艰巨的本科教学任务,而且对刚升格的绝大多数新建本科院校来说,学校还谈不上具备科研基础,因为组建前的“原班人马”往往在科研意识、科研能力、科研素养上还不能达到本科科研的要求,科研氛围和影响还要经历一个积淀的过程。何况要发挥科学研究的职能,还必须要依赖于学科建设与专业的内涵建设。虽说新建本科院校拓展学科专业建设的目的可能是寻求科学研究职能的实现,但学科和专业建设不仅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同时兼具战略性意义。新建本科院校该不该同时抓好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或者哪个先、哪个后,不应人云亦云,盲从追赶。客观来看,学利,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专业则是要依靠学科支撑的,专业的设置必须要考虑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而专业人才的培养又必须要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这就必然要构建合理的学科群,依托专业的学科知识基础。对很多新建本科院校而言,学科建设刚刚起步就四面出击,随意增设专业,其结果不但是难以形成特色,而且极大地浪费了资源,严重阻滞了科学研究职能的发挥。试想,在同质化专业基础上培养出的人才怎能体现人才培养的特色化,又何谈人才培养质量?
  可见,如何破除同质化发展模式已成为新建本科院校转型提升的一个重要诉求,这就不得不说说新建本科院校怎样才能发挥“社会服务”的职能。前几年,很多新建本科院校仍在呐喊“综合化”、“研究型”或“高水平”,通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相当一部分新建本科院校逐渐变得务实了:以教学应用型为导向、立足地方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等,并且纷纷要提出办出自己的服务特色。然而仔细揣摩一些新建本科院校的发展思路,就会发现一个相同点:要么大家都是朝着一个方向“高歌猛进”,要么都尝试“标新立异”,似乎没有在融入社会和服务社会中找到自身与群体间的共性和特色。纵观很多新建本科院校的社会服务理念和服务行为:或者完全模糊老牌本科院校搞“第二课堂”,制定相同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时间表”、提出雷同的学科专业布局,或者是完全抹杀升格前的专科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行业服务面向等。客观地看,新建本科院校扬长避短,走出特色,是这类院校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盲目去标榜个性,刻意去寻求特色,忽视本科教育的有益经验和一般规律无疑是失败的前兆。概言之,新建本科院校也只有要在改革与发展中克服趋同现象,同时又要尊重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把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共性,发展切合实际的个性,才能真正符合社会的需要,也才能长久服务社会。
  (责任编辑:袁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