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 亲等|父亲节

  夕阳的余晖再不能将白云染成金色或红色时。我习惯性地跑到马路上,等待父亲的归来,一等就等到天阴暗下来。那时,耐心极好,刚小石头砸着小石头,玩着小草,眼睛看着天空,时间很容易忘记。若父亲还未回来,我会跑到门前的小沟,再跑到马路上,背着父亲回来的方向说:“一、二、三,父亲回来。”然后转过身来。那时天已经较晦暗了,月亮隐约可见.田里刚打完稻谷,到处都是散放的稻草,光秃秃的树枝仲向天空,显得气质高昂而富有神韵。这时,那熟悉的“嚓嚓”声便响起了,我向前跑去,爬上了单车的衣架,到家需过一个很大的坡。平常父亲一个人踩上去也不容易,现在有了我就更难r。在坡前,我要下去,父亲却说:“你坐稳。”父亲自己下了车,一直把车推到堂屋才停下。
  在我幼小的记忆中,听爷爷说,父亲小时候得过轻微的脑膜炎,我还曾一度很高兴似的,冲他大叫“脑膜炎”。就是这个“脑膜炎”父亲曾带我去交过平生第一次学费。
  那天早晨,他骑着他那辆发着“嚓嚓”声的破单车带着我去报名,但他看了一下要交的学费后,半晌未作声,然后对我说:“你坐在这儿,钱带少了,回去拿,马上回来。”我却一直等到正午,再也忍不住了,跑回家,却不见父亲,就对着爷爷人哭了一场。
  父亲这一天都没有回家,第二天晚上他才回家,似乎瘦了许多,一身衣服,散发出汗臭味。这时,爷爷过来问父亲昨天的事,他没有作声。我看见爷爷打了他一巴掌。父亲一动不动,却流出了苦涩的泪……
  原来,父亲到一个建筑工地打零下,干了整整一天一夜,帮我凑齐了学费……
  后来有件事,大概使我一生也忘不了。
  那是父亲去世的前两天,爷爷替父亲存了款,要我把存折交给他。我没有给他,而是给母亲,他拦住我说:“我只是看一看。”
  我手一晃说:“不,就不给你,给妈妈。”
  结果,我一不小心.存折被撕掉一个角,他很愤怒,打了我一个耳光。过去,他从来没有打过我呀!我看见他吃惊地站着。我把存折揉成团扔在地上说:“再也不理你了!”
  父亲把存折拾起来,看了看说:“唉,我再也无法凑齐了……”
  父亲就这样离开我去了另外一个国度,他却给我留下许多书,其中。有一个本于,记载着我的生日,母亲的生日,爷爷奶奶的生日,还记着准备建楼房,准备向谁借钱,等等……
  在堂屋,挂着他的遗像――他年轻时候的像。其实他死时也很年轻,才三十一岁。相片是用他身份证上的照片放大的,因为他不曾照过相。看着他年轻时的朝气和帅气,再想起脑海中那个头大、胡子多的苍老的“脑膜炎”父亲,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实的,想着想着,不禁失声痛哭!
  
  追 求
  雷 雯
  
  飞蛾扑火,是用生命的代价追求光明;昙花一现,却是倾情地开,无悔地谢;流星转瞬即逝,却曾划亮整个夜空;凤凰涅�,却在万道霞光之中获得新生。生命只要存在,便在不断追求;只要灵魂不断升华,生命就会充满色彩。懂得了追求,就懂得了生命。
  追求生命中的美好,是人的本性,但追求往往建立在付出的基础之上,舍不得付出,就没有追求的动力。大马哈鱼为了实现生存的奇迹.为了追求后代的存活,选择了奇异的繁衍方式:生殖季节,它们成群结队向内陆江河跋涉,也许千里万里,行程异常艰难。在一些浅得露出了石子的水湾里,大马哈鱼倾斜着身子,蹭着石尖向前游动。到达目的地时,大马哈鱼早已体无完肤,伤痕累累。但雌性大马哈鱼还不能停止,它们还要在布满沙砾的江底挖出一个个洞穴,以便产卵,产完卵的大马哈鱼面目全非,在这祖祖辈辈生息繁衍的地方,一批批血肉模糊地死去。它们惊心动魄的繁殖过程实际上便是它们追求生命的延续。这里是新生的大马哈鱼生命开始的地方。但也是它们的前辈生命终结的地方。生与死的衔接竟如此短暂而紧密。为了追求,义无反顾地踏上行程。
  追求艺术,追求美,一样能使人忘乎所以,不惜血泪。有一位芭蕾舞演员,她十个脚趾,找不到一个完整的脚趾甲。在脚趾的前端是一团模糊的肉球。那是十几个春秋留下的印记。谁能想到,这样一双可怕的脚,竟是踩着足尖鞋,在舞台上旋转如蝶的芭蕾舞演员的玉足?她自己只是笑着说不疼。可是谁能体会刚开始时的那种钻心的疼痛呢?为了自己选择的事业,为了追求艺术,带给人美的享受,付出的,竟是如此惨痛的代价。
  追求生命的辉煌,牺牲的,甚至是自己的一生。曹雪芹为《红楼梦》呕心沥血,一生致力,也只留下了八一上回;巴尔扎克经历十年风雨,方才写下了《人间喜剧》;司马迁为《史记》忍辱负重,终稿后便悄然逝去……为了追求自己定下的目标,牺牲自己的光阴与生命亦在所不惜。
  真正的追求者,在追求中永生!
  
  明媚而又忧伤
  徐雨帆
  
  当我写下这六个字时,我不禁震悚了一下。因为我要用这六个字来描述我的初中生活。
  在初二,我特别喜欢看书,喜欢到可以用“疯”这个字来形容。
  初二下半期,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四维”(郭敬明网名:第四维)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也是因为这本书,“四维”成了我的偶像。
  其实这本书我在初一寒假中已经看完了,但没有精读,只是通过浏览的方式完成的。所以就像读小学的课文一样,没有什么感觉。
  后来,我在初二下半期的一个双休日晚上,无聊地拿起这本书,躲在床上,认真地读起来。在我精读完第一篇散文《回首又见它》(上),我突然就有了一种我以前读书从未有过的感觉。
  于是,我又翻了一页开始读《回首又见它》(下).然后又接着翻一页,接着翻一页……
  当我把整本书看完之后,我才发觉:我是每次从晚上九点一直读到凌晨三、四点的。
  时间,我用了两个双休日。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四维”是一个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孩子。我读他的文字觉得非常亲切。因为他的成长经历似乎和我一样。
  放假了。
  我和我的好朋友天天晚上在街上玩得将近零点才回家。日复一日的总是这样。然后他们就因各种原因消失在我的生命中。
  看完了书中的《天亮说晚安》的时候,我不由得想起了猛猛,想起了他那辆“帅气”的脚踏车,想起了我们曾经用车飞飚过的公路,又想起了锋听音乐时的样子……
  初二的生活快乐而又单调。
  自从被数学老师教育一番后,我单调的生活气息则越来越浓。
  上课不能开半点小差。下课得要做大量的各科作业。回家除了做作业还是做作业。
  每当上第六节课,每当我把答案写在最后一道数学题的等号后面,我班的“小不点”舟,喜欢招惹坐在我前面、比他高一个头的女孩子颜。舟做一些滑稽可笑的动作,使我不想笑都不行。
  有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的同学亮和我背着沉重的双肩书包走向开往自家的公共汽车站。亮不停地在抱怨学习的辛苦,使我对初二的生活加深了一点绝望。
  我想,过了这一年所有美好的东西就会再次出现,我会去找猛猛。
  在公共汽车上,亮喜欢站着,而我喜欢坐在最后一排。彼此保持着沉默。到站后我才开始说话,我说,亮,再见。他说,再见。
  接着,我又背起了沉重的书包,下了车,默默地走上了回家的路。
  “夏天”。一提到这两个字,我就会突然感到―股清凉的水从我身边流过,就会感到咖啡冰棒的冰块在我舌头上翻滚。
  夏天,热!但初一那年的夏天更热。如果你在六中上学的话,那你就可以看到穿着T恤衫的那群半大不小的孩子们不断地掏出钱来头冰棒。
  每天都是神清气爽地走进校门,然后再汗流浃背地走出校门。
  初一,我经常和袁顺一起到隔壁的小卖部买冰棒。他经常会说,唉!这鬼天气真热。
  袁顺吃冰棒特别与众不同。他吃“火炬”的时候喜欢把“火炬”顶部的“火焰”添成球状。
  只要看过他吃冰棒的人都会说,嗨!你在表演《我的麦克风》吗?
  袁顺喜欢坐在教室附近的一个花园的石板凳上,我也会经常陪他坐在那。
  两人保持着沉默,呆呆地看着脚下的时光,从地板上呼啸而过。然后听见上课铃再不舍地起身,然后走进了教室。我喜欢我曾经写的这些文字:看着冰凉的水从我身边缓慢的流过。我会很高兴,因为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一放暑假,家长们就会纷纷带着自己的“心肝宝贝”去游泳馆或者就在离家附近的河边游泳。
  而我也不例外。我之所以喜欢游泳,是因为它能使我感到凉爽。同时我喜欢听美妙的流水声,仿佛那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
  我喜欢穿着救生衣躺在水面上任意飘荡,接着再睁开眼睛仰望天空上的白云.幻想未来的美丽。
  不知怎的,在水面上仰望白云,白云里会出现猛猛的脸庞。
  他似乎在对我笑,又似乎在哭。
  我想,他一定是在那里开心地笑。因为他不是一个爱哭的人。
  而初三或迟或早总会来的,我知道。
  初中的岁月就像是一道明媚的阳光,但定睛一看,就会看清那是一道分裂开的阳光。它好像又是从微笑里透出的忧伤。